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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关于征集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0  浏览量:1535 次

各有关单位及机构: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国促会字[2020]46 号)有关规定,学会组织相关专家,审议通过了由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秘书处、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设施服务工作委员会申报的团体标准,现公开征集团体标准的参编单位。

一、团体标准项目

《绿色场所 服务业通用要求》

《绿色生态环境微循环构建指南》

《设施服务分类与代码》

《公共场所健康安全预防消毒技术规范》

《智慧社区经营服务规范》

《设施服务智慧化运行技术要求》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起草单位重视标准化工作,起草人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有意作为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企业,请在《团体标准参编 意向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版或纸质版形式反馈至标准处。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1.将参编企业名称列入相关标准起草单位;

2.将企业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人员姓名列入标准起草人名单(每个企业限定 1 名);

3.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将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制(修)订的权利。

四、起草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1.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积极参加与标准 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能够共享起草单位在行业统计指标和业务规则规范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起草工作小组提供参考;

3.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五、参与支持

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修)订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 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以确保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六、项目说明

《绿色场所 服务业通用要求》:本标准规定了服务业绿色场所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评价指标和内容、认证评价要求、绿色场所分类。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健康安全场所的建立与服务形态相结合的综合体系。

《绿色生态环境微循环构建指南》:本标准适用于县域区域内所有场景及企业的废弃物循环再利用,主要技术内容: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及固液气废弃物种类,通过应用微生态技术装备设施来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再利用,将废弃物沼气化、直接燃烧、肥料化等方式再次投入到生产制造中。

《设施服务分类与代码》:本标准规定了设施服务业的分类原则、编码方式和代码。本标准适用于设施服务业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公共场所健康安全预防消毒技术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对公共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活动的参照和依据。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受控环境健康安全预防消毒的技术要求、监督管控、消毒灭菌效果评价。

《智慧社区经营服务规范》:本指南规定了智慧社区评价 的基本要求,包括评价指标及规则、基础设施、智慧物业、生 活服务、商业服务、社区公共服务、党建服务的评价要求。达 到以智慧政务提高办事效率,以智慧民生改善人民生活,以智慧家庭打造智能生活的目标。

《设施服务智慧化运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 性服务业、流通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社会性服务业等相 关行业打造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用于证实其在智慧化环 境下具有获取可持续竞争优势的能力。本标准提供了服务业信 息化管理体系中可持续竞争优势、领导作用、策划、支持、实施与运行、改进的通用要求。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韩伯识

电  话:010-67576158

E-mail: 2448969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