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上午8时,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消息称,深圳住宅装修补贴活动补贴范围扩大,补贴流程简化。补贴范围在全屋装修补贴、住宅局部装修改造补贴外,新增一档零星装修改造补贴,单个产权人累计补贴**不超过1万元。
为推动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引导深圳市民群众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购置,促进家庭装修消费,提升住宅小区居住品质,让市民群众得到实惠,深圳市住建局制定《深圳市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指引》。
**消息显示,本次补贴在全屋装修补贴、住宅局部装修改造补贴外,新增一档零星装修改造补贴,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具体来说,产权人进行住宅微改造、微提升性质的零星装修改造的,按照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累计补贴**不超过1万元。零星装修改造补贴的家装物品和材料包括定制橱柜、卫浴、衣柜、地板等。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申报零星装修改造补贴的,产权人(申请人)无需与家装公司签订合同和办理小散工程备案,仅需在物业管理处报备。若无物业管理处的,可在社区工作站报备。在具体流程上,“深装易”平台将新增“零星装修改造”板块,深圳市民群众在该板块上传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发票、消费凭证(如购物小票)、支付凭证(如POS签购单)、装修照片等申报资料。
按照流程,各区(新区)街道办事处对产权人提交的发票、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对拟补贴名单在申请人住宅小区或网站公示1个自然日。在公示期间,未收到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核查不影响补贴申请的,深圳各区(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按各街道拟补贴名单,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产权人的物业管理费托管账户等个人银行账户。
此前,深圳市住建局已发布全屋装修补贴及住宅局部装修改造补贴标准。产权人进行全屋整体装修的,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不超过3万元。其中,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60%,若未达到60%的,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产权人进行住宅局部装修改造的,按照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累计补贴**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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