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正值装修旺季,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垃圾的处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这份普陀区装修垃圾处理指南快收藏吧~
关于清运
《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
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其管理范围内产生的装修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以下简称“作业服务单位”)进行清运,并明确清运时间、频次、费用及支付结算方式等事项。
也就是说,上海的装修垃圾清运是有“白名单”的,普陀区装修垃圾清运单位主要有以下12家:
您还可以在手机上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相关信息~
1、“上海物业”微信小程序
2、“上海市装修垃圾预约清运”微信小程序,还可通过小程序直接预约清运。
此外,关于装修垃圾的管理,您还要注意以下几点哦!
关于投放
《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明确:
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将装修垃圾投放至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设置的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并遵守下列具体投放要求:
(一)将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不得混同;
(二)将装修垃圾进行袋装;
(三)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废弃物另行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关于费用
《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明确:
装修垃圾清运费由产生单位和个人承担。
关于法律责任
《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
装修垃圾产生单位或者个人未遵守具体投放要求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或需要,也可咨询您的小区物业。让我们共同遵守相关规定,规范管理装修垃圾,共建普陀美好家园!
免责声明: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和图片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删除,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联系人:彭经理
手机:16689690990
电话:16689690990
邮箱:fw@czjzfw.cn
地址:天宁区富邦商业广场1幢甲单元806室